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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健康保险地位升级:大规模发展地基渐稳

    信息发布者:李旭峰泛华保险
    2020-03-17 07:23:36   转载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这份商业健康保险“最高级别”文件将其定位为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让专家和从业者对行业未来发展都充满了期待。
    但是要看到,未来商业健康保险想要规模化发展,需要我们从政策、行业互联互通和保险公司经营、产品等全方位去窥视当中的“难题”,使得顶层设计能够具体落地,同时从更长远的视角去挖掘整个产业链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013年,随着税延型养老险试点启动以及商业保险纳入新医改,中国正式开启商业健康险大发展的大门。
    次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首次为商业健康保险做出顶层设计。
    6年之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再次“升级”。
    这一次。商业健康保险被定位为: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与边界。商业健康险的重要性不断增强。
    政策加持之下的现实是,我国人均收入不断提升以及保险意识的大范围觉醒,利好叠加,商业健康险未来大规模发展“地基”渐稳。
    商业健康保险地位“升级”
    2013年之前,关于商业健康保险的法律监管体系建设还处在不健全的阶段,没有单独的法律出台,只有2006年由原保监会制定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但该办法属于部门行政规章,效率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随着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该办法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滞后性。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首次为商业健康保险做出顶层设计,同年也推出了《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这两个意见对商业健康保险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近期,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更是密集迎来政策红利。2019年12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办法》自2006年发布以来的首次大修。
    2020年1月2日,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态称,要完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拓宽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实现长期保值增值,大力发展教育、育幼、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障为基础,同时以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此前有观点认为,基本医疗保障和商业保险一定程度上是竞争关系或者是有溢出、挤出效应,但是从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来看,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我国的个人医疗支付占比较高,需要由商业健康保险来补充剩下的医疗支付,帮助基本医疗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此次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是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里程碑,属于未来5-10年医疗卫生体系和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将商业健康保险定位为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再仅仅是“补充”的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与边界。
    《意见》提出,要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扩大保险产品范围。
    数据显示,我国已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但随着民众对健康需要的日益增长,医疗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逐步显现。目前存在制度碎片化、待遇不平衡等问题。
    例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弱化了共济保障功能,门诊保障不够充分,同时因监管不完善,侵蚀医保基金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我国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互相挤占。
    近年来由于医疗费用高涨、老龄化加剧以及报销待遇提高,多地医保基金吃紧,同时却有大量资金沉淀在个人账户之中,资金效率低下是医保个人账户备受争议的重要原因。
    而商业健康险是多元体系各种主体中唯一市场化运营的。其优势就是拥有发行股票、债券等便利的融资手段,投资大健康、大养老领域专业的投资团队,从而能够在原研药创新、健康管理服务创新、民营医疗机构建设以及健康管理信息化方面开展专业且持续性的投入,在医疗产品服务创新供给的方面是主力军。
    2016年以来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互联网销售存在诸多弊端,在产品设计、续保问题及理赔等多方面均发生了风险事件。
    2019年12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业内征求意见,互联网保险的政策监管也因此而得到明确,互联网渠道销售短期健康保险的监管问题亦得到重视。
    通过互联网进行营销,与传统的保险销售相比,主要优势在于保险产品信息搜索和产品报价等方面,但是后续的投保、服务以及索赔环节普遍处于起步阶段,传统的监管模式难以有效地适应新的销售服务模式。
    上述意见对短期健康险产品设计、续保、停售、理赔等方面均进行了规范,明确不得虚高保额、不得“保证续保”、不得随意停售、不得无理拒赔等。
    面对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的商业健康险,多位专家均表达了对其未来发展的期待。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鼓励发展商业健康险的举措将凸显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引进市场化的医保管理,可以降低医保经办费用,抑制医院的过度医疗,对解决医患纠纷等也能起到积极作用。
    在公共卫生政策领域专家、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创始人蔡江南看来,加快发展商业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与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性医疗保障与健康服务需求。
    未来发展规模可期
    《2018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指数报告》调研显示,个人首次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时,实际案例(如:他人因病面临经济困窘)是触发购买行为的主要因素。
    近几个月,武汉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及居民个人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可以想象,疫情过后居民的保险意识将会显著提升。保险需求或将迎来一个显著的“爆发”期。
    近几年,健康险无论在原保险保费收入还是在原保险赔付支出方面都呈现出高增长。事实上,在政府支持与政策推动下,近年来商业健康保险得到快速发展。
    2013~2018年间,其年复合增长率达37.6%,已成为商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增长点。银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1-12月份,全国原保险保费收入42645亿元,其中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7066亿元,较2018年增长28.75%,占人身保险市场的22.8%。
    不过,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医保专委会主任委员申曙光表示,近年来,商业保险中的医疗健康保险发展最快,但总体规模还较小,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的实际需求。
    《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要求,力争到2025年,健康险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想要达到这个规模,未来几年健康险仍需保持高速增长。
    从需求端来看,健康险的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国居民的看病成本与国际相比仍然不低。2019年9月,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介绍,我国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占总支出28.6%,虽然为历史最低水平,但与国外发达经济体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数据显示,早在2015年,法国、英国、德国、日本、美国的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占总支出比分别为:6.8%、14.8%、12.5%、13.1%、11.1%,均远低于我国的水平,因此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仍然不够充分,迫切地需要商业健康保险来补充医疗支付,或者说是来提供帮助,这种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合作为居民提供完备的医疗保障。
    《2018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指数报告》调研还显示,在我国,收入水平与健康行为密切相关。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群体对健康的时间投入与经济投入的意愿与能力更强,受访群体使用体检服务情况以及运动时长情况均随收入水平提高而改善。
    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990865亿元,比上年增长6.1%,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到14.4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089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到10276美元,首次突破1万美元大关。随着人均GDP的增长,居民收入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未来对健康行为也将更加关注。
    上海人寿总裁石福梁表示,“新新医改”不仅对完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意义重大,对保险业参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指明了更为明确的方向。后续,公司将加快保险产品创新,并进一步发挥股东医疗服务资源,把健康管理、疾病治疗与商业保险服务无缝对接,使广大消费者既得到有力保障,又享受捷便的健康医疗服务。
    由此来看,需求的增长加上保险公司的发展“决心”,商业健康保险的未来发展规模可期。来源 |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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