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遵守交通规则
关于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证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莱州市新增17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0年10月1日零时起启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启用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如下:
1、北苑路东苑路路口(北苑路与东苑路交叉口)
2、检察院东路口(S306与光州街交叉口)
3、文昌南路口(S306与文昌路交叉口)
4、文光南路口(S306与文光路交叉口)
5、府西桥东路口(府前街与南阳河东路交叉口)
6、府西桥西路口(府前街与南阳河西路交叉口)
7、玉泰街开元路路口(玉泰街与开元路交叉口)
8、玉泰街开明路路口(玉泰街与开明路交叉口)
9、党校东路口(文化街与文光路交叉口)
10、幸福里路口(东苑路与碑坡街交叉口)
11、泰和北路口(莱州路与文景街交叉口)
12、S218石展城路口(S218与石展城街交叉口)
13、S218柞村街路口(S218与X064交叉口)
14、S218夏邱蒋家路口(S218与X045交叉口)
15、S218夏邱街路口(S218与S505交叉口)
16、民政局路口(文昌路与北关街交叉口)
17、S218海上人家路口(S218与X054交叉口)
(二)设备主要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驶人接打电话、驾驶人及副驾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违规临时停车、机动车不避让行人、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依法处罚,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莱州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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